3月27日,信阳中院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建立一体协同工作协调机制专题会商会议,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黄庆辉应邀到会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院党组成员夏凤强就中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进行了分析,针对性提出了意见建议。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谢建华就《关于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建立一体协同工作协调机制的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刘万喜强调,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机制迈上新的台阶,中院党组要更好运用好“组组会商”机制,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质效有效提升。要认识到位,深刻领会建立“组组会商”机制重要意义。会商机制是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推进管理规范化、提升审判质效的有力抓手。要落实到位,把“组组会商”机制的作用真正发挥好。会商是手段,监督是本质。会商制度的建立,根本在于解决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全面、监督弱化虚化的问题。通过会商,把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真正贯通起来、协同起来,形成最大合力。要支持到位,不断深化完善做实“组组会商”机制。中院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更好履行对本院各部门和下级法院党组的监督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信阳中院党组成员、专委,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中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田宁)
编辑:晏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