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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经济网讯】梁园区法院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切实把握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规律,积极创新司法廉洁的监督保障机制,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以廉政监察员制度为抓手,推进廉政监督关口前移。在主要审判业务庭均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同时,我们专门建立了廉政预警制度,强化廉政监察员廉情信息收集的职责,实施“廉情”信息反馈。廉情预警实施蓝、黄、红三色预警,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置预案。规定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群众议论、反映较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庭室和个人,实行蓝色预警。对违纪情节较重的庭室和个人及蓝色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黄色预警。对违纪情节严重的庭室和个人及黄色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红色预警。而处置预案也会随着预警色的提升逐步加重,从最初的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发出预警通知书,到责令整改、在全院开展专题教育,直至实施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手机短信警示教育平台,创新教育形式。我们将全院干警的基本信息录入短信平台数据库。收集、整理包含廉政格言、警句和党政纪条规以及“五个严禁”等司法从业准则等内容的信息资料库,经常性向干警发出提醒短信,强化廉政教育。
三是实施“三三四五”保廉工程,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针对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审判执行权力的“三类风险”,设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落实廉政制度规定的执行、检查、追究、整改“四个环节”,实施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考核规范效果、完善操作流程“五个步骤”,着力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增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超前性和主动性。(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陈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