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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推进会
时间: 2024年04月11日16:43         

  4月10日下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推进会,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光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清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柘城县委政法委、睢阳区法院凯旋法庭、睢县法院河堤法庭作交流发言。李清玮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构建大调解格局、加强内部统筹三个方面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王光华就交流发言进行点评,对辖区人民法庭在推动司法公正、优化司法服务以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指出各政法单位要立足本单位法定职能、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杨飞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二要理清思路,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方法路径。坚持服务大局理念,主动向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通过“有为”,实现“有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力量、法院等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各类调解力量协调联动。同时主动延伸职能,将加强普法、推动守法贯穿始终。三要强化工作保障,切实提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两级法院党组、院长要高度重视,把人民法庭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建立人员轮岗交流机制,健全完善人民法庭单独绩效考核办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勤于反思、善于发现,善于打造亮点品牌,争取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蕙主持。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干警、人民调解员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司法局局长,各基层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所有人民法庭庭长及相关人员,各县区人民调解员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田保庆 嵇莉)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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