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化解物业纠纷矛盾、进一步做好物业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充分延伸司法服务职能,4月19日,商丘中院召开商丘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源治理座谈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梁园区法院、睢阳区法院、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商丘中院就司法建议有关程序进行解读,并通报了近三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收结案及办理情况,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际作了讲解。梁园区法院、睢阳区法院负责相关案件办理的法官对两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办理情况作出分析,建议相关部门可规范物业收费标准、成立业委会保障业主权利。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及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分别就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现状及跟进举措,以及物业管理和业主维权现状进行了交流。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蕙在会上作总结讲话,强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源治理需要四点齐发力:一是完善多元化物业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多部门联合行动,健全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将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中。二是充分运用法院审判智慧。法院需积极对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分析研判,加大对住建局、物业管理协会的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大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协会监督、自律作用。共同构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考核管理体系,制定考核办法,以考核促提升。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典型案例引导业主理性维权、积极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加强人员培训,让规章制度及服务透明化、可视化。
下一步,商丘中院将继续加强与物业服务相关部门及组织的沟通、交流,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及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通过物业纠纷诉源治理,达到物业与业主双方互相理解的圆满状态。(田保庆 王昭然)
编辑:晏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