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上午,上蔡县人民法院西洪人民法庭与西洪派出所联合化解一起邻里排除妨害纠纷,从根本上消弭了双方矛盾。
原告宋某立与被告宋某新是同村前后邻居。1998年,宋某立分得一处宅基,后宋某新未经宋某立同意在该宅基内增设建筑,经村委多次调解未果。宋某立诉至法院,要求宋某新归还抢占的宅基地并清除地面上附属物。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类纠纷一纸判决不仅无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甚至会更加激化矛盾,并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参与调解。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因该纠纷产生争执报警,西洪派出所主动作为,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从法律法规到邻里和谐,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讲道理、摆事实、普法律,并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充分认识邻里和睦之“利”,双方的心结在沟通中渐渐解开。通过法庭、派出所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最终以“无损”方式妥善化解,达到了为民解忧的目的。
下一步,西洪法庭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用好庭所联动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张勇钢)
编辑:薛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