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孔凡哲 报道
为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1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助力“来郑留郑”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更好地实现安居。
豫经智库专家、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政策出发点有三个,即把更多对象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体现了公积金政策优化的导向;进一步做好对“来郑留郑”就业新市民、青年人的相关工作,有助于提升城市人才吸引力;解决此类群体的安居工作,也和当前住房政策进行了有效衔接和挂钩。这涉及制度完善、人才导入、住房工作等相关目标。
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扩大
《意见》提出,通过深化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新办市场主体和新入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建制;推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意见》明确,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均应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后,可动态摸清新市民、青年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或引导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将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之中。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制度,有效利用评价结果,对守信缴存单位、缴存人给予部门、行业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信用增值和变现能力。
“安居才能乐业,这是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关键。”省社科院城市与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王新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郑州市出台这个政策,面对的群体是新市民和青年人,而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买房压力较大,所以这个政策的出台很有针对性。
“这个政策一方面可以推动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推动新市民和青年人才在郑州实现住有所居,所以这也是个一举多效的政策。”王新涛说。
强化政银合作解决“资金难”
《意见》提出,强化政银合作,建立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普惠金融“超市”,为新市民、青年人及缴存企业提供更多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加大租房支持力度,优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资金需求,适时调整租房提取政策,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租得好。提供“暖心贷”保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实行贷款限额上浮,提供托底额度的贷款,适时制定暂停、延期或展期还贷等“纾困救助”政策,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临时住房经济困难。
《意见》还提出,建立灵活缴存机制。根据新市民、青年人就业形态和收入特点,制定与其适应的缴存、使用、退出及转换机制。
严跃进认为,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有了健全的公积金缴存制度,但是一些新产业和新就业形态中的职工,可能还没有纳入此类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中,包括便利店、外卖、快递、直播、滴滴、货运等领域的从业人员。
“《意见》里有一条就是建立灵活缴存机制,现在灵活就业有很多,原来的公积金的缴存政策可能就没有涵盖这一部分人。”王新涛说,政策的这种创新,或者说政策跟着新形式进行的这样一个动态调整,挺好的。
“所以此次政策是有助于将更多人纳入此类体系,有助于增强城市的包容性,体现了公积金政策普惠大众这样一个导向。”严跃进说。
“相比全国其他城市的政策,此次郑州公积金政策还有一个创新点,即其视野更宽广。”严跃进说,这次郑州提及要强化政银合作,尤其是明确建立公积金普惠金融“超市”,这使得金融服务更加广泛,所以这也就从传统的公积金政策层面逐渐上升到广义金融的层面,金融服务内涵更深,有助于更好保障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和城市生活权益。
“郑州的这次公积金制度改革为省内其他地市做出了榜样。房地产调控政策一直是一城一策,各地也可以参考借鉴外地好的政策,让大家实现住有所居,推动新市民特别年轻人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王新涛说。
编辑:吴若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