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靳李君
6月2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河南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当天正式发布。根据《方案》,我省将在摸清全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节能等设施设备底数的基础上,加快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方案》重点围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建筑节能改造等十个方面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其中,对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方案》要求,按照《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明确,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不能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根据《方案》,我省计划2024年启动实施一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强制性更新改造项目。到2028年底前,按计划全面完成强制性更新改造。
《方案》还提出,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破解难题。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设施设备更新的具体实施。
在保障落实方面,《方案》要求各地根据更新改造需求,将需求以项目形式编制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节点、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做到“项目等资金”,不能让“资金等项目”。同时,完善财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设备更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助。落实好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大对住建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长期信贷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作用。动态调整价格。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动态调整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落实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稳妥调整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编辑:薛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