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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立法保障省医学科学院发展
时间: 2024年08月01日11:02         

  河南经济报记者 马连华 实习生 孙畅

  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关于《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立法保障省医学科学院发展,是我省继此前表决通过的《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之后,“创制性”立法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今年5月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去年7月,重建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揭牌,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重要人才中心又布下了“关键一子”。与此同时,省医学科学院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在全省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加凸显。重建省医学科学院,迫切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架构重塑,激活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就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将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为省医学科学院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为促进省医学科学院创新发展,建设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医学科学创新和生物医药产业高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制定条例是十分必要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表示。

  《条例 (草案)》此次提请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有了一些些新变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对《条例 (草案)》作了相应修改,增加了关于省医学科学院应当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9个方面内容,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地落实。”王新民说。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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