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近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聚焦夏季臭氧和PM2.5污染防治,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对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一体化”清单式检查。
该局指导企业按照环评、排污许可等管理要求,从源头、过程、末端进行全面自查,督促企业按要求更换VOCs治理设施施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等,并做好活性炭等耗材更换频次、更换量、购买记录、质检报告等台账记录。同时,在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该局对主动加强环境管理、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实行减少现场检查正面激励措施;对自查发现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注重帮扶、不予查处。截至目前,全县124家涉VOCs企业已全部完成自查,自查发现问题企业55家71个问题,目前都在有序整改过程中。 (刘建辉)
编辑:薛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