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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垣曲县历山度假村有限公司 合并重整一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4:31         

  2023年7月26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运城中院”)作出了(2023)晋08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西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历山公司”)重整。2024年9月30日,运城中院作出了(2023)晋08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垣曲县历山度假村有限公司与山西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并指定山西诚泰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两家公司合并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为促进历山公司及度假村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人基本要求

  1.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人招募公告接受联合投资人,联合投资人需要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2.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报名截止日期

  有意参与的投资人,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含当日)与管理人联系进行报名。

  三、提交基本资料

  有意参与的投资人应于报名后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等情况的说明。相关资料指投资人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以自然人身份进行的投资人提供身份证等资料。

  四、后续安排

  有意参与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上述两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等情况,待管理人审查资格后签订相关协议,缴纳100万元的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如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意向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管理人不予退还保证金。如果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虚假报名材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

  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 报名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府嘉园银座一单元401室,联系人电话:杨律师15525742260、高律师15535977458。

  山西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垣曲县历山度假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17日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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