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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李书永 魏婷
依据最高法、省高院文件规定,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对周口市所辖十个县市区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为确保属地法院与集中管辖法院协作配合,商水县人民法院率先制定了《关于配合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通知》,对集中管辖案件的范围、属地法院、集中管辖法院的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做法获得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二审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并作为全省第一个助力环资审判的文件上报省法院予以推广。
为保障环资案件立案、审判、执行高效便民,周口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确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并发布《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指引》,共同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步入“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目前,各属地法院均全部制定出台关于配合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机制文件。
下一步,周口两级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规范开展,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司法作为服务地区的生态发展,全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