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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上官丛峰 张磊
三门峡市共有烈士陵园13处,因其多建成于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权属信息,缺少不动产登记要件,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后,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调研解难,“从零”开始保障“红土”有证,推动该市13处陵园拥有产权基础,为陵园管理、烈士纪念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产权支撑。
据了解,烈士陵园不动产证登记工作由于历史久远,相关立项材料和用地材料等不动产登记要件缺失,导致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困难重重。为确保登记工作高质高效开展,该市自然资源系统将烈士纪念设施登记作为不动产登记领域重要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先后5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专班人员亲赴渑池、灵宝、陕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全部掌握13处烈士纪念设施用地情况,并将摸排情况建立台账,对照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规划许可、地籍调查、权属来源等要素深入分析,提出满足不动产登记的方式方法,采用“一宗一策”方式对13处陵园进行把脉问诊,对登记办理过程进行全流程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登记要件的做到“两小时办结”。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效能,坚决维护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属,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