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石桂林 通讯员 徐献民
近年来,舞阳县始终贯彻“服务为民、管理靠民、治理惠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健全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拓宽基层治理新路径,积极探索一个中心、两个队伍、多元参与的解纷“1+2+N”模式,构建了更加高效、公平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了传统单一化调解向多元化调解、全域化解纷模式转变,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化在基层、止在诉前,有力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高标准建设一个“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全县资源,全面推进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室、综治室、安全室和信访接待大厅等“千条线”融入其中,提升增强“三室一厅”功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名,负责接收、调解、结案、上报全流程,打造“一站式”诉前矛盾纠纷化解“集散地”,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同时,通过集中学习、经验分享、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围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征地拆迁、邻里纠纷等常见矛盾纠纷进行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乡(镇)村(社区)调解员综合能力素质。
规范化组建“两支队伍”。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支部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紧盯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矛盾联动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岗双责”,针对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召开小组会议进行研判分析,制定矛盾化解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组建村(社区)级调解员队伍。根据各村(社区)自身特点条件,成立由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乡贤、“五老”等组成的村级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四级联动”模式,坚持常规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走访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全方位排查。
常态化联动“多个部门”。制订出台了《舞阳县社会矛盾联动调处化解工作方案》,协调社会工作、纪检、政法、公安、司法、法庭、信访、民政等力量共同参与,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一个中心”+“两支队伍”+多部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了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指导乡镇选派党员干部沉下去,深化“村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让部门职能职责、干部岗位职责更好地向“最后一米”延伸。调解员在对案件条缕分析、定纷止争中注重归纳总结,形成了一套“出诊法”“板凳调解法”等调解技巧,并在调解员的老少帮带中精进工作思路,集中智慧共学共进,助力“多部门联动”调解工作升温。今年以来,全县已联调化解矛盾纠纷899件,有效避免了恶意信访、非法闹访等行为的发生,谱写了基层治理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