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刘春润 郭嘉莉
孟州市法院
近年来,孟州市法院南庄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通过“三个聚焦”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乡村庭所”四级联动。积极与镇政府对接,在南庄镇、化工镇政府建立诉讼服务室;联合南庄镇、化工镇派出所、司法所推进建设“一庭两所”机制,共同化解矛盾;定期向乡镇政府发送司法建议,为地方党委决策提供司法支持;邀请南庄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桑坡村调解室共同参与纠纷化解。二是聚焦“量身定制”司法服务。专门设立“服务农村电商,推动乡村振兴”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坚持公开审判和巡回审判,把庭审搬到乡村,以巡回审判为契机,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打造诉前调解、送法上门、巡回审判三位一体的“量身定制”司法服务;推行法官进网格,在辖区48个村设置法官联络站,构建辖区多元解纷力量大格局,实现了基层多元解纷网络全覆盖。三是聚焦速裁快审机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开辟绿色通道,在立案、送达、开庭、调解、判决等每一个流程都安排专人负责;对简单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案件,采用格式化、集约化审判和令状式、要素式裁判文书,审判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博爱县法院
近日,在博爱县法院、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为2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7万余元,切实为农民工撑起了权益保护“伞”。
在这23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23名原告系某项目工程的工人,工程早已完成,工资却迟迟拿不到手,只好反映到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及时与法院沟通协调,将案件材料转到法院。博爱县法院接收材料后,发现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被告为同一人,且法律关系明确,当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利用诉前调解机制,整合资源,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和干警共同处理,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精心制订调解方案,采取“分别沟通、集中确认、释法说理”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在法院干警、调解员、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武陟县法院
近日,武陟县法院沁南法庭到某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原告老张从事房屋装修工作,2021年5月至7月,老张为被告老田的自建房屋进行装修,双方口头约定了装修内容为电路安装、吊顶装饰刷漆等。完工后,老田仅支付部分装修款,剩余23301元装修款迟迟不付。双方产生纠纷,老张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法院决定到纠纷发生地进行巡回审理。庭审前,法官到老田家进行现场勘验,了解到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就是双方未明确约定储物柜、衣柜的装修风格、数量、材质等内容,导致完工后老田对装修效果不满意。巡回审理现场,法官结合勘验情况,重点围绕矛盾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原、被告仍然各不相让,承办法官在安抚双方情绪的同时,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并针对双方诉求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剩余装修款支付给原告,该案了结。
“乡亲们,如果大家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合同,约定清楚用材用料、施工工序、完工时间、质量标准、造价等内容,有效预防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对旁听的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解放区法院
为快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加大司法拍卖力度,加快对涉案财产的处置和变现,提高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题。
一是加大拍品的范围,提高涉案物产的变现。该院针对上传拍品价值大、成交难、司法网拍工作滞后的问题,积极开拓思路,将司法评估的财产转向价值较低、易于成交的动产,增加上传拍品数量,提高涉案物产的变现。二是创新方式,开展“法拍贷”业务。针对执行阶段价值较高的房产等司法拍卖物品成交率较低的现状,为快速实现申请人的权利主张,该院积极创新,主动与银行合作开展司法拍卖贷款合作,破除大宗物品司法网拍中因需要一次性全额付款而产生的交易瓶颈,加快对涉案财产的处置和变现,提速执行效率。三是简化拍卖评估程序,提高成交率。为快速变涉案财产的变现,该院在法定范围内简化司法拍卖程序,尊重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基准价的意思表示,不再将评估作为拍卖的唯一通道,极大提高了拍卖成交效率,快速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中站区法院
近日,中站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节奏紧凑高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展现了法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更彰显了法院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同时,通过刑事审判视角,加深干警对拒执罪的证明标准的理解和依法依规、程序严谨对执法办案的重要性。旁听庭审的干警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对拒执线索的甄别能力,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