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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杨冉 陈俊
“太感谢李法官了,我还以为这份工钱拿不到了,现在终于解决了!”12月30日上午,农民工陈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为百姓,心存正义好法官”的锦旗送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君彦手中,表达诚挚谢意。
浇筑施工不容易 多张条据引争议
2017年肖某联系陈某到邓州市某工地从事混凝土浇筑工作。施工期间,肖某分次支付款项,陈某出具收款条据。因肖某搬家,收款条据存在丢失情况,双方对现存收款条据之间是包含关系还是并列关系存在分歧,肖某主张现存收条之间是并列关系,陈某主张现存收条之间是包含关系,陈某遂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上诉至南阳中院。
超额支付违常理 记账本上留痕迹
二审中,承办法官李君彦通过阅卷和询问,详细了解了合同签订情况、施工与付款时点、出具条据的原因等,发现假设现存收条之间系并列关系,那么二人之间存在超额支付劳务款的情况,有违常理。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承办法官仔细翻阅了肖某的记账本,确认其中并未载明相关款项的支付等情况。综合各项事实证据,李君彦认为,肖某关于现存收条之间系并列关系的主张无相应证据支持且有违常理,陈某的上诉理由成立,遂改判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解决群众烦“薪”事 当好群众护“薪”人
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该类欠薪案件的成功办理,解决了众多劳动者的烦“薪”事,使他们能够祛除“薪”病,心情舒畅地迎接新年,同时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彰显了人民法院在保障民生方面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南阳中院将进一步履行好审判职能,为农民工薪酬筑牢安全防护屏障,用司法的“力度”和“速度”捍卫民生的“温度”,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