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司法厅正式揭晓了“第二十届河南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的评选结果,并对获奖案件的指派、承办单位及个人给予了荣誉表彰。其中,中牟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的“谢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脱颖而出,荣获此届“法律援助精品案件”称号。
此案聚焦于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展现了新型法律挑战的应对之道。受援人谢某经面试入职某网络科技公司,全职从事外卖平台专送工作,却在入职时被要求签订《承揽合同》。不幸的是,谢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为申请工伤认定,他向中牟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确认与公司的实际劳动关系。
中牟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受理并指派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的巩蔺娜律师负责办理。中心与承办律师深入交流,共同分析了案件的焦点与难点。巩律师通过广泛查阅法律文献、相关案例,精心收集并固定了关键证据。
经过审理,审判机关充分采纳了巩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谢某与公司签订的《承揽合同》实为格式合同,双方关系并不符合承揽合同的本质特征。鉴于公司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谢某具备劳动者身份,且其工作内容属于公司业务范畴,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谢某对中牟县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工作及其案件处理结果表示高度满意。
新业态以其灵活的劳动关系、多样化的工作内容、弹性的工作方式及互联的创业机会著称。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我国新业态劳动者已超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近21%,其权益保护成为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本案不仅成功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新业态下用工关系的认定提供了法律裁量依据,丰富了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法律与社会效益。
此次获奖不仅是对中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未来的激励。中牟县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民生宣传、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讲述法律援助故事,普及法律援助政策,为全县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周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