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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王雪
针对元旦、春节“双节”期间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搞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及诈骗活动的高发时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乐监管支局及时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提示函》,提示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自身网络安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提示函》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定网络和数据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卫责任。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并记录安防设备及软件正常运转。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保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核心敏感数据(如财务报表、参数资料、客户信息等)要做到定期单独备份或异地容灾备份,确保在遭受网络攻击时,本单位能够快速恢复数据、恢复业务,将影响损失降到最低。个人信息数据将采集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严格依法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下一步,南乐监管支局将继续聚力防范金融风险,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压实安全责任促生产,严格风险排查堵漏洞,强化督导问责保平安,切实保障金融安全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