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王守君
郑州市财政局在预算单位完成绩效自评基础上,持续开展抽查复核工作。经统计,近3年来,共对市直部门124个项目自评进行了抽查复核,涉及预算资金32.14亿元,形成抽查复核报告124份。通过抽查复核,进一步压实了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了部门绩效评价质量。
规范复核方式和流程。制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绩效自评抽查的通知》,明确抽查复核对象、工作程序和结果应用等流程,采取“评价中心+支出处室+预算部门”,以及“现场+非现场”方式开展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向被抽查部门反馈,并将复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部门完善整改措施、提高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
优化复核规则和标准。集思广益,制定市直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指标体系,并在近年来抽查复核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审核规则,量化评分标准。重点从部门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以及项目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等方面进行复核,不仅评定单位自评材料的“卷面分”,还要考虑项目实际产出和效果“业绩值”,两者共同构成抽查复核得分,并作为抽查复核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质量撰写抽查复核报告。把抽查复核报告作为结果反馈的重要载体,全面系统阐述单位自评工作质量,以及项目实际产出和效果,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揭示发现的主要问题,剖析问题产出的症结和根源,并从政策高度、预算决策安排角度、部门责任落实的深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高质量的抽查复核报告有利于部门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深入了解自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存在的不足,从报告的建议中汲取整改思路举措及方法,推动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项目实施效果。
深化复核“后半篇文章”。印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报》,对自评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提出明确整改建议。督促预算单位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时间要求完成整改报告,并送财政局审核,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支出处室暂缓拨付相关项目预算资金。将自评抽查结果作为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对评价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下年度预算压减10%以上或取消预算安排。同时将年度自评抽查结果,作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优秀单位评比打分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全市综合考评财政绩效管理专项考核,切实增强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通过“回头看”完善评价管理闭环。通过“回头看”系统梳理总结,对比每年各个项目自评指标的目标值、实际完成值,将分析结果应用于修改完善部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同时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供部门编制项目绩效指标时共享共用,帮助市直部门持续完善本行业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助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升,构建形成“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指标分析-反馈回溯绩效目标”的优化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