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任苗苗
2025年,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将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优化郏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导向,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资金保障、助企纾困政策等六方面发力,全力以围绕抓“六化,促进政府采购全过程更加规范、便捷、高效贡献“郏县力量”,谱写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以采购意向公开常态化促进采购提质增效。一是规定采购意向公开时可不关联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各主管部门、各预算单位督促所属预算单位提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应早尽早,让供应商能够提前掌握采购人意向,节约采购流程时间。二是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此外,通过网上商城实施的采购项目均不需要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以采购预算编制精准化提升预算执行效能。一是明确各预算单位应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编报工作的安排,在部门预算编报阶段细化政府采购预算,据实详细填报政府采购品目、采购方式、组织形式、是否创新产品、是否进口产品、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数量、单价、采购金额等内容。二是郏县财政局及各主管预算单位监督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中严格按照年初人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尽量减少和避免政府采购计划频繁调整和变动。
以采购资金保障科学化服务好郏县“大事”。一是提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明确批示的事项、落实郏县“大事”事项、年中追加预算未下达、使用跨年度预算等情况,如需提前办理政府采购,可书面向郏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申请给予采购前置保障。二是在各业务股室同意所属预算单位采购保障前置申请后,各预算单位可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录入保障申请,经审核,即可在郏县财政局在郏县政府采购网办理政府采购。
以助企纾困政策具体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要求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直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预留项目总额的3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不得低于6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二是各预算单位要执行好对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优惠。价格扣除优惠应通过采购文件予以具体明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
以采购审核管理规范化有效防范采购风险。要求各预算单位采购进口产品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报市财政局审核,郏县财政局应严格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对拟采购的进口产品进行审核,不得擅自扩大进口产品采购范围。
以紧急采购实施便捷化不断畅通采购渠道。一是强调各预算单位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或采购进口物资无须审批。二是各预算单位对于紧急采购应精准研判,加强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采购项目质量,做好采购文件和凭据等采购档案保存工作,事后通过“郏县政府采购网”向郏县财政局备案。
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用心做。郏县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政采领域营商环境,以更优质的服务和更扎实的举措,为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打造全县一流营商环境,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