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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法院:调执一体促履行 案结事了获民赞
时间:2025-02-24 09:41:11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张延波 赵晓东

  “感谢法院的耐心调解,帮我要回了拖拉机,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真是感谢法庭的工作人员,虽然我不是当事人,但是你们帮我解决了问题,为你们点赞!”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同时解决了第三人的纠纷问题,真正做到了“前端要管后端事”,有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原告李某和被告白某系生意合作伙伴关系,2024年12月份,李某拖欠白某2万元货款,约定李某以其所有的拖拉机作为抵押,在两个月内偿还全部欠款。如李某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债务,白某有权自行处理该拖拉机。后因李某并未在两个月期限内全额偿还借款,白某拒绝接受李某偿还剩余欠款,并拒绝返还拖拉机。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

  案件受理后,新甸铺法庭干警经调查了解到,在拖拉机放留置期间,白某在未告知李某的情况下,又将该拖拉机再次抵押给第三方辛某,并以此向辛某借款。白某不愿意接收欠款并返还拖拉机,是因为无力偿还辛某的债务。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及时了解双方诉求,找到矛盾症结。后又联系三方采取“面对面”沟通的方式,促进矛盾解决。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李某当场向白某偿还剩余全部债务,白某偿还辛某部分借款与并达成还款协议,辛某当场将拖拉机交还给李某。

  该案是新甸铺法庭坚持调执一体理念、努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一个缩影。今后工作中,新甸铺法庭将以打造“新安无讼”多元解纷品牌为契机,继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调执一体化”“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的积极作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主动履行成为常态,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安全感更有保障。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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