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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吉娜 通讯员 唐松磊
2月21上午,平顶山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局全体人员及镇、街道安全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授课老师围绕行政管理职责、行政检查标准、程序等重点,详细解读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授课结束后,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下一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充分将“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融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将“硬”执法变为“软”服务,转变执法形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二要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内容,运用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示范等非强制措施,积极引导企业遵法守法,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其预防、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现场检查执法行为;要清单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安全生产监管底线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实施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重违严惩”,对严重的违法行为,果断“亮剑”,重拳出击,对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根除病灶;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企业的“疑难杂症”,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及时分析研判,拿出“诊治”方案,确保病症了于“萌芽”,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