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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法促“礼”树新风
时间:2025-03-09 14:39:0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李亚瑾

  为推动移风易俗,助力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3月6日下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红泥湾镇胡阡营村部广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南阳市中院“天平南阳”政务微博号进行图文直播,省市多家媒体跟进报道,100余名群众“零距离”旁听了庭审。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21年在工作期间经朋友介绍相识,2023年9月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原告向被告给付彩礼;2024年1月,双方举办婚礼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举办仪式前原告为被告购买三金。婚礼举办后双方开始共同生活,后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经常生气,于2024年11月分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彩礼、三金。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审判员郭凤香依法组织法庭调查,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法庭调解阶段,郭凤香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彩礼返还的原则和条件,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彩礼问题。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案件至此圆满解决。

庭后普法

  庭审结束后,郭凤香法官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情况,围绕什么是彩礼、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确认彩礼返还数额时应考虑的因素等进行讲解,并强调高额彩礼的危害,倡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时值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郭凤香法官为在场群众讲解了有关婚姻家庭纠纷、妇女权益保障、反对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向大家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呼吁大家携手共建一个和谐、平等、法治的良好社会环境。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高额彩礼不仅背离彩礼的初衷,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治理高额彩礼问题,着力促推移风易俗。在涉及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时,如符合以下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希望广大群众能理性对待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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