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殷会敏 王波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小微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为息县某建材公司当庭确认债权20余万元,且敦促被告及时履行部分债务。
基本案情
息县某建材公司的老板老张与老李是多年好友,老李日常从当地工地承包一些小项目,项目所用的混凝土均由老张的建材公司提供。因为是老相识,老张与老李一直以来的交易方式都是先送货后付款。然而2020年至今,老李仅支付了部分货款,还有20余万元货款未付。老张的建材公司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经营越发困难,在多次催要欠款未果后,老张遂以建材公司为原告,将老李诉至息县法院。
调解经过
关店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在2023年之前合作一直很好,被告老李因近两年承包的项目严重亏损,所以才不能及时付款。承办法官遂从巩固双方合作关系、拓展业务及减轻双方诉累等角度出发,耐心与双方沟通,并敏锐捕捉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随即将该案移转到调解中心,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在了解到建材公司及老李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后,调解员向被告老李释明一判了之只能解决表面上的矛盾,且会给个人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劝说老张,从企业长期发展来看,各退一步让老李分期付款,相互体谅,才能长久合作,实现共赢。最终,老李与建材公司经过调解,达成了分批支付货款的一致意见。调解达成后,老李也信守承诺,在第一批欠款的履行期届满前,主动向建材公司的账户支付了5万元。
息县法院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推进涉企纠纷源头化解。同时,注重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自2021年以来,成立金融、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吸纳3家商会协会参与调解,实现与中小企业协会等13家调解平台的对接,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