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殷会敏
“法官,被告今天已经把拖欠的物业费交上了,我们申请撤诉!”这是今年以来息县法院速裁团队收到的第13份物业公司的撤诉申请。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集中多发且标的额普遍较低,相对其他合同类纠纷,看似简单,实则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利益。为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拓宽物业服务纠纷解决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物业服务纠纷,2024年开始,息县法院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力量的独特优势,与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息县物业管理协会探索成立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无缝衔接。
典型案例
息县某物业公司因业主陈某欠缴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电梯养护费和违约金,向息县法院提起诉讼。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沟通,厘清双方的争议焦点:业主认为自己尚未入住,且常年在外地,应当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
在询问物业公司的意见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遂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移交息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与业主沟通协调,释法答疑,告知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律后果。同时又与物业公司协商,因陈某常年不在小区居住,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在诉讼请求上做出适当让步。在得到业主陈某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承诺后,物业公司也愿意退让一步,同意免除违约金,电梯养护费、公摊水电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缴纳。
双方协商一致后,陈某立即补缴了欠付的物业费,该物业公司也在收到陈某物业费当日向息县法院申请撤诉。“这是一个月内收到的第5笔主动补缴欠付物业费的了!为息县法院的高效率点赞!”物业公司在提交撤诉申请时说道。
典型意义
物业服务纠纷既牵动“大民生”,又关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息县法院共审结19件物业服务纠纷,已经实现了当月立案,当月“清零”,其中有13件系业主在开庭前补缴了物业费后物业公司主动撤诉,将近70%的案件实现了“未审而结”,既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了小区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息县法院将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持续深化“行业调解模式”,力求将更多物业服务纠纷化解在诉前、庭前,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民生、助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