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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马敬业
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漯河市财政局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为中小企业开拓政府采购市场保驾护航。
一是要求各预算单位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应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按照《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需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制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计划备案时上传情况说明。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需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二是推动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要求采购人强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工作,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保障供应商及时便利使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同时,加快市县财政部门实现政府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对接联通,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为保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提供支持。2025年第一季度,漯河市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21笔,融资金额达7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