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左世周
3月25日,开封市交警支队曝光本年度第三次交通违法案例。此次共披露3起醉酒(危险)驾驶案件、2起典型违法案件,并对46名吊销驾驶证人员及1名终生禁驾人员予以公示。
3月4日下午,刘某楠酒后驾车行至通许县行政路中段时,被通许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77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97.6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处理。
3月7日夜,李某坤酒后驾车行至兰考县城关镇黄河路和兴兰路交叉口附近时,被兰考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4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55.25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处理。
3月11日凌晨,张某酒后驾车 行驶至 尉氏县开尉路七里头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对其进行血醇检测,结果为186.41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处理。
3月14日中午,郭某峰驾驶安徽牌照重型自卸货车行至九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时,因超载被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获后移交至开封市交警七大队。经过磅实测,郭某峰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实测值为56900千克,标准值为31000千克,其超载行为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市交警七大队依法对郭某峰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3月17日晚,李某磊驾驶信阳牌照重型仓栅式汽车行至汴京路与东一路交叉口时,因超载被开封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经过磅实测,李某磊驾驶的重型 仓栅式汽车 实测值为107000千克,标准值为31000千克,其超载行为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市交警一大队依法对李某磊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自2月下旬至3月中旬,全市共有46名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车27名、饮酒驾车6名、重大事故13名。有1名驾驶员因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