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边丽娜
3月29日上午,春日的暖阳洒在梨华桥村委广场上,宁陵县人民法院的法律咨询点前人来人往。这时,一位当地村民李某匆匆赶来,他的脸上写满了愤怒与焦急,情绪十分激动。一见到法律咨询点的吕春元法官,李某便迫不及待地开始控诉,声音中带着难以抑制的气愤:“法官啊,您可得为我做主!我的邻居不知道发什么疯,无缘无故多次破坏我的房屋,这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了!”
吕春元见状,立刻起身,安抚李某坐下,递上一杯水,和声说:“您先别着急,慢慢说,把具体情况详细跟我讲讲。”在吕春元的耐心引导下,李某逐渐平复了情绪,讲述起事情的经过。原来,李某和邻居的房屋相邻,不知从何时起,邻居就开始做出一些破坏他房屋的行为,比如故意损坏外墙、堵塞排水管道等,这让李某苦不堪言,多次沟通都没有效果。吕春元仔细聆听,详细询问了事件的诸多细节,凭借专业知识判断出其邻居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然而,在了解情况后,吕春元得知侵权方已年近80岁,是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而且在李某前段时间加装监控后,侵权方的破坏行为已经明显收敛。
吕春元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他深知单纯从法律层面解决问题固然简单,但可能会让邻里关系彻底破裂,日后矛盾更深。于是,吕春元决定从法理与人情的角度,对李某进行劝导。他语重心长地说:“从法律上讲,您邻居的行为确实不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但是您也知道,他年事已高,真要走到法律程序的时候,对他来说可能承受不住。而且现在他的行为已经有了改善,大家毕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和为贵,化干戈为玉帛,营造一个和谐的邻里关系,对您以后的生活也更好呀。”
李某静静地听着吕法官的劝导,脸上的愤怒渐渐消散。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叹了口气说:“您说得对,为了这点事一直生气,也影响我自己的生活。我听您的,不再纠结这件事了,以后好好生活。”说完,李某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满意地离开了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