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左强
3月27日下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庭“法治小院”建设工作座谈会,探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联动化解机制,探索打造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特色司法品牌,推动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方建兵、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邓婕、县司法局副局长陈静、童伟受邀出席会议。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王超主持会议。县法院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县司法局基层管理股和部分司法所负责人,以及驻各人民法庭及立案庭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座谈。
会议宣读了《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人民法庭“法治小院”工作品牌的实施方案》。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对该方案的具体实施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和会商,并结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就进一步高质量开展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等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联动化解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法治小院”品牌建设对提升基层法治服务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一庭一院一室一站”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打造集审判、调解、普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基层治理“法治小院”,确保矛盾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三是强化源头预防。依托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推动普法宣传下沉,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等方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减少“民转刑”风险。推广“线上+线下”智慧调解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纠纷趋势,提升调解质效。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定期发布“法治小院”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选树调解能手,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