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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李银平
为增强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4月1日,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园林中心及县城建局、县法院,在市民广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多部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普及古树名木的重要生态价值、历史文化意义以及保护方法。展板上,一幅幅古树名木的精美图片配以详细的文字说明,让市民对身边的这些“绿色古董”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宣传资料中,不仅包含了新修订的保护条例内容,还列举了实际案例,让市民深刻体会到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
活动中,工作人员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核心条款,回答群众关切,引导群众树立“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代表一行又前往山头店镇,实地查看当地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对襄城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不仅增强了市民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也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通过近年来的宣传,群众对古树名木有了深入了解。最近,根据群众反映,我局对紫云镇魏沟村新发现的两棵古树名木进行了初步鉴定。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多方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保护措施,共同为古树名木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让它们成为襄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王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