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集中整治
河南经济报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刘自章
农村集体“三资”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清丰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紧盯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清丰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经济合同等突出问题,采取超常规措施,压茬推进。
深化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清丰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丰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清丰县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
建立会商机制。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从合同入手,并严格落实“应进必进”的要求,与县纪委监委建立信息通报、定期会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发力。
实现联动机制。建立问题排查整治与问题线索办理协同处置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排查,形成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实现整治和促改联动机制,能及时整改的做到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为问题的整治提供坚强后盾。
完善制度体系。从规范财务公开、加强合同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向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