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库慧聪
建局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乐监管支局着力加强监管引领,着力规范金融服务,着力提升营商环境。
倡导主动金融服务。在辖区开展“兴乐万企行”活动,要求各机构深入开展以“转变作风、宣讲政策、惠企纾困、服务实体”为主题的调研走访活动,要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为企业送知识、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两问四送”机制,建立银行分包联络企业服务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问题和金融诉求,健全内部金融财务制度,深化金融知识、惠企政策了解运用,促进银行服务质效和企业融资能力双提升,实现企业问题解决率、金融服务满意率双达标。
建立贷款项目储备。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沟通汇报,强化与县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凝聚经济金融发展合力,为南乐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目前已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规上企业、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商贸企业、涉农企业、民营企业及烟草专卖户等9个实体清单,为银行机构营销贷款、强化企业信贷支持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减免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规范信贷融资收费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提供相关服务价格目录或说明手册,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的,应当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提示客户相关服务价格。
鼓励金融服务创新。指导各银行机构积极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提高融资便利度。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严格金融监管政策。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融资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改善市场融资环境。在小微企业、工商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保证按照还息不欠息,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风险事件发生的前提下,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尽职免责政策,有效克服银行信贷人员“恐贷”“惧贷”心理,提升贷款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努力,南乐金融业高质量运行,金融市场稳定有序,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高质量推进。截至2025年2月底全县银行业各项存款264.81亿元,较年初增长11.52%;各项贷款176.44亿元,较年初增长3.67%,存款、贷款增速均居全市第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