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李聪聪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市场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漯河市财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正式印发《漯河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出台,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竞争注入强劲动能。
破除壁垒,构建公平竞争新生态。政府采购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风向标。通过建立全流程、多维度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从采购计划制定到履约验收,从资质审核到评审标准,系统性地扫清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绊脚石”。例如,《指引》明确禁止以企业注册地、所有制、股权结构等实施差别待遇,规定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缴纳社保,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同时对设置不合理资质、将特定认证作为门槛等行为亮出“红牌”,真正实现“优者胜出”。
精准施策,打造全流程规范体系。《指引》要求公平竞争审查涵盖政府采购全流程:在采购文件编制阶段必须对标审查标准,杜绝以“特定资质”“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模糊条款限制竞争;事中阶段破除“隐形门槛”,明确评审标准需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不得将企业规模、成立年限等作为加分项,防止“以大压小”;事后强化监督闭环,要求采购单位将《公平竞争审查表》纳入档案管理,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抽查。同时,《指引》提出“部门自查+联合审查”机制:对争议较大的政策或重大项目,由多部门联合审查,并引入法律顾问、第三方机构评估,确保审查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这一机制既压实了主体责任,又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让政府采购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当前,漯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正以《指引》实施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生态,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感受到公平竞争的市场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