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宣亚丽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土地纠纷则是乡村振兴中常见的“硬骨头”。近期,息县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八年的土地承包纠纷,既守住了村集体“钱袋子”,又保住了村民“饭碗子”,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生动样本。
基本案情
2004年,包信镇某村村委会将50亩窑厂土地承包给村民老刘耕种,约定承包费逐年递增至每年1950元。然而自2017年起,老刘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承包费,村委会多次催缴未果。随着土地增值,村民对集体资产流失问题反映强烈,村委会遂于2024年底诉至息县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欠款并收回土地。而老刘则表示,其在承包地上种植了大量花木、小麦等作物,若立即返还将面临重大经济损失,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调解经过
本案是典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面对“要地”与“保苗”的现实冲突,包信法庭庭长宋鹏表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只有把法庭搬到村头、把政策讲到心头、把方案想到地头,才能真正化解矛盾纠纷。”为此,承办法官决心要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考虑到当事人一方为村民委员会,为了更好地推进调解工作,包信法庭积极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主动联系当地镇政府参与到调解中。
调解中,承办法官首先带领工作人员,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实地丈量土地,并对照20年前的承包合同逐一核对四至边界,确认案涉土地的种植情况,为后续调解奠定事实基础。随后,在镇政府的参与下,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
在了解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向村委会反馈了老刘面临的实际困难,在镇政府的协调下,村委会从保障农户生计的角度出发适当作出让步。最终在各方协调下,双方就土地返还达成了一致意见:对已播种小麦的9.82亩地,待2025年麦收后立即返还;对经济价值较高的10.74亩花木地,设置五年过渡期并按市场价重新核定租金;其余土地给予一年缓冲期进行整理。这场历时三个月的调解攻坚战,最终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说法
基层法庭作为法院阵线最前沿,常常需要处理涉土地纠纷案件。此类纠纷往往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掺杂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变迁等复杂因素,案件办理较为复杂。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凸显了府院联动机制在此类案件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在行政协调与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下,将矛盾消解在田间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