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张会星 薛凤梅
“310余万元的鉴定费直接变为90多万元!”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的一项创新举措给涉诉企业送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优惠。在鉴定一起标的额高达5亿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技术处主动作为,大胆创新,采用“竞争性选择+动态化管理”方式,为企业确定了质优价廉的鉴定机构。
在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对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案涉工程争议工程量及工程造价5亿余元,“按传统摇号方式选取机构,预估鉴定费用高达310余万元。费用高不说,机构能力还难以保证,对企业是不小的负担。”技术处干警敏锐意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为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技术处决定创新机制,采用“竞争性选择+动态化管理”方式,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高效低费”,先通过公开竞争从优选取资质高、报价优的机构,再以摇号确定最终人选,既保障质量,又确保公平。
确定工作机制后,技术处全体人员凝聚集体智慧制订评审方案,为达到“降费提质增效”的目的,技术处多次修改报名条件、资质要求等,希望吸引具有最高资质等级、具备一定规模和注册资本的鉴定机构报名竞争,并且在评审上适当增加“费用”指标的得分比重。
公告发布后,吸引到25家鉴定机构报名参与竞争。经初审、现场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得分前四名机构名单,再采用前四名机构参与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主选机构。最终,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以收费标准的30%计取鉴定费、具备行业最高资质等级的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随机确定为主选机构。
从310余万到90多万,司法鉴定环节的“减法”,实则是司法服务大局的“加法”,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小切口”改革破解“大难题”,用机制创新破解司法鉴定“费用高、周期长”难题,既减轻了企业诉累,更激活了司法服务市场的内生动力,彰显了法院在服务大局中的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