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黄延奎
“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以婚姻为成立条件,若婚姻未成立,受赠人需返还彩礼”。不久前在学雷锋纪念日,新城司法所普法志愿者孙亚兵为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婚约彩礼”具体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性质、常见纠纷及风险防范要点,帮助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您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呢?“,普法志愿者翟晨曦在法律服务咨询台详细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向群众普及民法、法律援助、劳动权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安全、防诈骗等法律知识。而他们的另一个身份则是司法所实践锻炼律师。
新入职律师孙亚兵、翟晨曦刚到司法所不久,司法所就安排他们参加普法宣传暨法律服务的群众性集会社会活动,直接站在了面对广大群众的基层第一线。只有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扎根在群众中,才能更理解什么是律师的“执业为民”。
自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以来,临颍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积极响应,接收新入职律师到所里接受锻炼。为促进新入职律师快速成长,新城司法所积极探索有效的指导方式,要求新入职律师首先了解司法所的日常工作情况和需要配合的相关事项,让大家依法依规参与、熟悉、了解并完成在司法所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任务,适度、合理地向新入职律师分配适量的案件,其间对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期间的服务要求、服务行为、服务质量进行规范指导,确保参与实践锻炼的新入职律师学到东西、得到提升。
新入职律师表示,通过在司法所实践锻炼深刻体会到,基层司法所承担的众多职能,如矛盾纠纷化解、普法依法治理等,这些工作都需要极高的耐心和沟通技巧,需要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理解他们背后的需求和期望,学会了倾听和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并且逻辑思维能力和表达沟通技巧均得到了显著提高,还学会了如何在复杂情况下的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运用法律条文维护社会和谐。
截至目前,新城司法所新入职锻炼律师共参与开展法律宣传5场次,法律讲座2次,参与矛盾调解6件。通过实践锻炼,不仅增加了律师接触基层的机会、帮助律师拓展了法律服务的空间,而且提升了司法所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为司法所注入了活力,成为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好帮手。
下一步,临颍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实践辖区自身法律需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引导新入职实践锻炼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围绕服务大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在一线工作中淬炼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在思想上铸牢“人民律师”政治底色,在基层服务中深化“法治为民”初心,站稳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根本立场,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法律服务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