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与法 > 正文
小案快执护民生 万元货款速追回
时间:2025-05-06 15:40:01    

  河南经济报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王新 穆童

  “感谢法官为我追回货款。”近日,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执行人刘先生握着郭建军法官的手连声道谢。一起标的额为1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快速执结,用速度守护了群众的“微幸福”。

  案情回顾

  2023年年初,潘某在郑州某纺织品店订购了2万元的布料,仅支付1万元后便以“窗帘滞销”为由拖欠商家剩余1万元货款。店主刘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后将潘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潘某支付货款及利息。但潘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前不久,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刘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郭建军了解到,被执行人潘某在周口的窗帘店正常经营,其本人却逃避执行拒不露面。而这1万元对于等着给员工发工资的刘先生来说,能“解燃眉之急”。

  根据申请执行人刘先生提供的信息,得知潘某在周口现身,郭建军立即带领团队人员驱车前往,在其店内将被执行人“堵个正着”。面对法官,潘某却摆出“没钱”的架势,甚至抱怨“布料质量不好导致窗帘滞销”。

  “做生意靠的是诚信,卖得好时赚钱,卖不好就赖账,这道理说不通吧?” 郭建军当场释法,“你拒不报告财产、逃避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甚至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见潘某仍有抵触,郭建军转而向其妻子说明法律后果,“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孩子升学、贷款买房都会受影响,得不偿失!”

  一番批评教育+释法析理,让潘某夫妻红了脸。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调解,刘先生体谅对方难处,自愿放弃利息。最终,潘某当场扫码支付1万元货款,高效解决了刘先生的烦心事。

  法官提醒

  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被法院找到,且查封不到财产,便可逃避执行。这是错误的认识,法院对每一起案件都会因案施策,努力促进实际执结。下一步,中原区人民法院将持续集中攻坚,通过强化联动查控、创新执行手段等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编辑:晏语悦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