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五项重点工作任务,按下政府采购助力中原大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加速键”。
一是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各实施城市要认真研究制订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策实施的各项要求和标准落实落细。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和旧城改造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明确为“必选类”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确保应采尽采;属于“可选类”的,各实施城市可结合本地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但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建材种类的40%。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三是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各实施城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紧盯关键环节,明确监管要求,形成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从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检测和验收等各阶段的绿色采购要求。各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从项目预算编制、需求管理、实施计划和合同备案以及资金支付等各环节强化政策落实要求。
四是积极创新推进路径。各实施城市要积极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发展需要和用户需求的推进路径,推动政策实施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积极推进绿色建材采信工作,滚动发布绿色建材采信目录,鼓励各地优先采购绿色建材产品采信数据库中绿色建材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促进绿色建材产品采信数据、交易平台、采购管理系统等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开展通用类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
五是提高政策协同效应。各实施城市要确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充分利用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完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采贷”金融产品供给,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要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积极推进全省绿色建材下乡活动,进一步提高政策叠加效应,推动全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工作加力提效。
《通知》还提出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一是加强激励扶持。各实施城市要落实好各级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发展的财税、金融、产业、投资政策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政策,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绿色建材产品采信目录入库工作。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各实施城市要按照本地实施方案,压实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扎实推进政策落地生效,加强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支持审计部门对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采购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形成监督政策执行的有效合力。三是加强调度管理。建立省级主管部门联席协商制度,定期会商研判工作难点堵点,加强综合统筹和协调指导,扩大政策宣传,为绿色建材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定期通报进展制度。
据了解,河南省目前有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漯河市、三门峡市、信阳市、济源示范区等7个政策实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