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南阳 > 正文
夜间调解+云连线 司法为民“不打烊”
时间:2025-05-23 11:39:30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李亚瑾

  “刘法官,最终一期款项我也转过去了,感谢你在案件调解中的付出。”随着当事人张某将调解协议中最后一期款项支付到位,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化解。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深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夜间调解与互联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被告张某骑行的电动三轮车与李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就赔偿事项无法协商一致,李某向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由宛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亚南承办。在认真阅卷后,刘亚南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适宜进行调解,于是在庭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我同意调解,但是我在外地打工,白天都在高空作业不敢分神,不能接电话,能不能晚上给我联系,我一定配合法院工作。”调解过程中,被告张某表示其愿意调解,但因工作的特殊性,希望能在晚上与其联络。

  为达成案件实质性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刘亚南遂利用晚上与被告沟通联络,将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针对被告诉讼能力较弱的情况,刘亚南在电话中就原告的诉请、被告的责任、调解的益处进行耐心解释说明。同时,在白天与原告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结合原告举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原告诉请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释明。通过“双管齐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通过网上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出于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官的信任,被告在调解协议签订后按期支付赔偿款。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宛城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下一步,宛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实现。

编辑:熊炎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