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南阳 > 正文
真 “刑”!把功德箱当 “提款箱” 多次盗窃终获刑
时间:2025-05-26 10:16:55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孟凡蓓

  寺庙的功德箱,本是为方便香客行善积德的 “香火钱”,但有些不法分子竟然对功德箱打起了主意,把功德箱当成自己的 “提款箱”。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成效,5月23日上午,镇平县人民法院把庭审搬进镇平县全兴双语实验学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时某某盗窃罪一案,“零距离” 为现场 2000 余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以案释法・明法治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式开始。

  2024 年 7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被告人时某某多次前往镇平县石佛寺镇、枣园镇、晁陂镇等地寺庙、村西边烟地,以手持砖头破坏寺庙门锁、功德箱锁,盗走水管并变卖等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经司法鉴定,被告人时某某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4 年 9 月 5 日,被告人时某某被抓获到案。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指控犯罪的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公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部分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被告人时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整个庭审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同学们全神贯注,深切感受法律的公正和庄严。

  合议庭合议后认为:被告人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决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并当庭宣判。

  普法宣传・护成长

  庭审结束后,杨婷婷法官结合盗窃犯罪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常见盗窃手段,并从法律成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三方面分别阐明了盗窃犯罪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尊法、学法、守法:切莫突破法律的红线,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杨婷婷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让同学们对照自身,检视自己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警示同学们防微杜渐,避免养成不良习惯。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庭审的全过程,跟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跟电视剧里演的也不一样。原本以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听到法官姐姐给我们讲了盗窃的类型和后果,我才发现,原来生活中一些不起眼的小偷小摸后果竟然这么严重,我以后要好好学习法律,长大后当一名正义的法官!” 镇平县全兴双语实验学校一名学生说道。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案例是最好的法治教材。下一步,镇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辖区学校的联系,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进校园等活动,让法治阳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编辑:熊炎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