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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乐监管支局:推动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提升
时间:2025-06-03 15:41:1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王东产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乐监管支局结合南乐县实际,提出了农业保险发展目标方向,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明确发展要求 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恪守发展原则。政府引导: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场运作:与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相适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强化创新引领,发挥好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得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结合实际探索符合不同地区特点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充分调动农业保险各参与方的积极性。协同推进:加强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定性工作目标。近期目标: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长远目标: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加强监管引领 强化涉农保险服务提升

  提升政治站位。要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深化改革,精进业务布局、优化管理模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金融力量,保持保险服务与自身定位同向、与监管政策同步、与提振经济同心,积极开发多样的金融产品,围绕“急难愁盼”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拓宽服务范畴。稳步扩大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鼓励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探索依托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创新养殖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方式,适时调整完善森林和草原保险制度。扩大农业大灾保险,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促进农户收入稳定。探索开展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一揽子综合险,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鼓励金融创新。建立健全保险机构与灾害预报、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通过农业保险的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落实普惠政策。保险机构要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完善承保理赔客户回访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回访方式、回访频率、回访比例、回访记录格式、回访档案管理等内容。对于组织投保理赔公示,积极征求被保险人同意,优先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共区域张贴公告,或通过政府公共网站、行业信息平台发布。

  严守风险底线 强化涉农保险稳健发展

  严格风险防控。强化保险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坚持审慎经营,提升风险预警、识别、管控能力,加大预防投入,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金融监管支局下一步将加大农业保险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消保维稳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不断充实一线投诉处理队伍,切实承担消保主体责任,坚决压降投诉举报数量。高度重视声誉风险防控,做到负面舆情早识别、早预警、早报告、早应对,及时回应解决消费者和公司员工的合理诉求,避免因负面舆情影响行业发展态势。要全面认真排查,尤其要对重点领域、重要群体及重要岗位进行重点关注,严格落实合规管理。

  规范时间管理。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做好理赔时间管理工作。加强接报案管理,保持报案渠道畅通,24小时接受报案。保险机构接到报案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查勘。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发生全部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1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部分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对于组织投保的业务,保险机构应当对分户定损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理赔公示。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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