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郑州 > 正文
民法典宣传月: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王大姐收到了7000余元执行款
时间:2025-06-05 10:01:5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张胜利 杨意

  “谢谢检察官,我早已收到了7000元执行款。”5月30日,家住新密市杨里沟村的王大姐看了检察院送来的民法典宣传材料后再次给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品打来了感谢电话,向检察官分享自己收到被拖欠的劳务报酬的好消息。

  王大姐是新密市平陌镇杨里沟村的村民,2021年10月,为了改善家庭条件,她和新密市米村镇做生意的常某达成了代为加工纸盒的协议,协议达成后,王大姐全家共加工54310个纸盒并交付给常某,但截至2024年5月,虽经王大姐多次催要,常某迟迟未支付加工费用共计7000余元。

  事情在2024年5月出现了转折。当月,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品等人到对口帮扶的杨里沟村走访慰问时,了解到了王大姐未收到加工费用的情况。王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民法典第5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常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等费用,其行为侵害了王大姐合法权益。且王大姐及其家庭成员系老年人、妇女、儿童,生活困难,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经向院党组汇报后,该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5月8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王大姐起诉的意见,该意见获得法院采纳。新密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达成后,常某却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其支付义务。王大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王品等人多次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常某履行了调解协议。于是就出现了前面的一幕。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晨说,“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能就案办案,更要多想一步,多做一分。近年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民事支持起诉+”品牌,坚持延伸监督触角,制定完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之间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案情通报机制、案件办理结果反馈机制,立足“民事支持起诉+诉后监督”,持续跟踪监督生效裁判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到位;立足“民事支持起诉+类案监督”,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普遍性问题,通过向地方党委专题报告、制发检察建议等举措推进诉源治理,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河南省人大代表、中国应急管理报河南记者站站长赵鹏璞说,“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稳定。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诉讼困难群体及时实现权益为目标,通过释法说理、联合调解等方式,缩短诉讼时间,防止特殊群体因诉讼加重生活困难,把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检察机关为民的“暖心事”,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希望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继续实施好民法典,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民法典颁布以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件,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维权困难问题,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件,依法支持其向法院提起诉讼18件,帮助相关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43万余元。同时依托“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开展司法救助,救助金额54.1万元。

  相关链接: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熊炎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