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首发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时间:2025-06-10 10:25:44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侯元颖
6月5日,镇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林业局等部门,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在镇平县老庄镇举行镇平县首份 “古树司法保护令” 发布仪式,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镇平县副县长黄玉,镇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杨永安,县林业局局长贺文浩,老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清莹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出席仪式,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护佑古树名木 赓续绿色文明
镇平县现存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 180 株,位于老庄镇菩提寺的三株银杏树见证了当地上千年的历史变迁与文化发展,凝结着游子的 “乡愁符号”,是 “活文物”。
在发布仪式上,黄玉表示,要认识古树价值,守护 “活文物” 就是守护乡愁与未来,古树名木是镇平县的 “绿色根基”,承载着千百年农耕文明和生态智慧。保护古树名木不仅是对自然的尊重,更是对历史和文化的传承。他强调,要凝聚保护合力,让 “法治绿” 与 “生态绿” 交相辉映,司法机关要当好 “守护者”、行政部门要当好 “践行者”、社会各界要当好 “参与者”。要结合此次活动,健全古树保护 “一树一档案” 制度,为古树名木筑牢法治 “防护盾”。
司法守护年轮 永续生态根脉
杨永安随后发布了 “古树司法保护令”,并向在场人员详细介绍了保护令的内容及法律依据。《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禁止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性活动等一系列破坏行为。
杨永安表示,此次发布 “古树司法保护令” 是镇平县人民法院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保护的积极举措,更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生动实践。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要重视以下三点:一是突出预防性,提前划定 “保护红线”,明确禁止性措施和保护性义务,将司法保护端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二是强化协同性,联动林业局等部门,构建 “村委预防 + 行政监管 + 司法裁判 + 社会参与” 的立体化保护网络;三是注重长效性,通过 “回头看” 机制跟踪执行效果,确保 “保护令不是一纸文书,而是带电的‘护身符’”。
终结塑料污染 守护美丽中国
2025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为 “美丽中国我先行”,世界环境日主题为 “终结塑料污染”。古树名木是记录自然生态变迁的 “活化石”,是承载民族历史记忆的绿色 “瑰宝”。黄玉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以此次《司法保护令》发布为契机,用法治力量、社会力量守护古树常青、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镇平作出更大贡献。
下一步,镇平县人民法院将以 “司法保护令” 构建预防性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和普法宣讲力度,全面彰显司法担当,为镇平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