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法院:巧用“财产保全+强制扣划” 1800万元工程款18天执行到位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彭雨
“你好,是xx公司吗,你公司申请某公司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请尽快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财产保全+强制扣划”措施高效执结两起涉企案件,1800万元工程款快速兑现。
某环保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承包了一处乡村振兴生态修复项目,期间将工程分别分包给某绿化工程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和某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后三公司就工程款支付进度产生争议,a公司迟迟未支付已完成部分工程的工程款,b公司和c公司遂将a公司起诉至罗山县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款。期间,原告两公司担心a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遂向罗山县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罗山法院经审查,迅速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保全团队随即依法启动保全程序,冻结a公司银行账户,依法足额保全a公司名下账户资金。随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相关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发现是涉及同一公司的系列案件,就将这两起涉企案件合并执行,秉持着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加快办案速度。考虑到案件标的金额巨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三方沟通,明确还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保全的银行存款进行司法扣划,仅用时18天便将180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两位申请人公司,该案速立速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该案的高效执结充分体现了财产保全制度的优势,它作为连接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桥梁纽带,能够有效防止被保全人财产转移,为后续的执行工作提供便利,从源头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罗山法院将继续以财产保全为抓手,积极探索执行案件前端化解路径,推进“保全执行”无缝衔接,有效促进当事人纠纷化解和案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