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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开庭 安全帽和法槌组成“行走的法治课”
时间:2025-06-19 09:54:32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李亚瑾

  6月17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溧河街道清河路某工地,审判长王海燕及两名人民陪审员正认真翻阅案件卷宗,20余名工人坐在旁听席上,大家头戴安全帽,用施工纸箱搭起的审判席上方,庄严的国徽在建筑材料间高悬。这场将审判庭“搬”进工地的司法实践,不仅高效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更以“行走的法治课”为安全生产筑牢防线。

  工地意外酿纠纷 巡回审判化干戈

  2024年5月,原告石某跟随被告鲜某在溧河街道被告南阳某建筑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从事钢筋工工作。在作业时,石某被脱落的塔吊吊钩砸伤并住院治疗。该建筑公司在被告A保险公司投保有建筑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附加医疗费用责任保险;在被告B保险公司投保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因就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原告向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值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该案承办人王海燕决定将法庭搬到工地现场,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上午10时,随着审判长王海燕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在钢筋水泥的“天然法庭”上,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原、被告双方就责任划分、保险条款效力等问题进行辩论。在法庭调解阶段,王海燕从情理法多维度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矛盾纠纷至此得以化解。

  以案释法零距离 安全生产入人心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本次宛城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工地,也是希望以真实的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工地负责人、工人朋友普法、提个醒。”庭审结束后,宛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振业就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指出工地现场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就如何做好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进行现场讲解。

  “以前总觉得安全事故离自己很远,通过这场庭审,才知道每一个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祸。”旁听工人老张感慨道。此外,法院干警还向在场旁听的工友们发放了普法宣传册,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知识送到工友手中。

  此次将庭审现场“搬”进工地、“搬”到类案纠纷易发场所,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以“看得见的正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既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动能。

编辑: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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