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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并案速调” 为营商环境按下“快捷键”
时间:2025-07-02 14:14:19    来源:河南经济报-河南经济网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袁媛 马琛

  为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息县法院创新工作思路,根据案件特点,通过“并案速调”成功调解两起涉企纠纷,为企业高效解纷的同时,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全新的司法样本。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王某租赁B公司商铺做全屋定制生意,租赁期间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租金扣除优惠部分共计39000元。同时,该商铺王某与A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费共计18000元。因经营不善,王某经营5个月后就撤柜走人。A公司、B公司分别将王某起诉至息县法院。

  审理经过

  案件依法立案后,A公司与王某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分到速裁团队,B公司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分到民事审判团队。但是速裁团队开庭当天,因A公司诉讼代理人迟迟不到,速裁团队多次联系后发现A公司与B公司居然请了同一个代理人。两个案件看似独立,实则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分别审理会存在证据交织、三方当事人借机推诿扯皮等情况。因A公司、B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为同一人,且该代理人同时就职两家公司,捕捉到这一契机,两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决定打破常规,采取“并案速调”的全新模式。经当事人同意后,两案承办法官组织调解。调解中,经核实A、B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也为同一人,案件遂并案调解。两位承办法官通过交流沟通,找出了两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和潜在的利益平衡点,经多轮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合计57000元,扣除王某已缴纳部分及装修补贴等相关部分后,剩余欠款22000元王某当庭支付一部分,余款下月底前付清;A公司放弃对王某滞纳金的主张,B公司也放弃了对违约金的主张。两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耗时仅20天,这一调解结果不仅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共赢,也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法官说法

  “并案速调”模式的成功实践,为优化营商环境带来了多重的积极效应:一方面,它极大提高了司法效率,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使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另一方面,它增强了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此外,这一模式还促进了当事人之间和解与合作,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商业生态。息县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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