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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全链条式释法说理 将定分止争做实做细
时间:2025-07-09 16:02:33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高雁鸿

  “李法官,我来给被告退款,你帮我联系下被告,我们在法院办手续吧。”随着原告李某主动履行判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通过判前调解沟通到位、判决说理清晰、判后答疑释法,将释法说理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并主动履行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基本案情

  王某长期租赁李某的房屋用于经营维修生意,双方按年签订租赁协议。2025年1月,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一年,年租金12000元,协议签订当日王某支付了5个月的房屋租金共计5000元。此次续租后,因第三方以其与李某就房屋权属问题存在争议为由,多次要求王某搬走,影响王某正常租赁使用房屋。2025年3月,王某从该房屋搬出。因租金问题,王某与李某产生争议,李某以王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未付租金。在审理期间,王某提起反诉,要求李某退还未租赁使用期间的租金。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林峰在对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案情较为清晰,故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林峰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诉求,逐一对争议焦点抽丝剥茧,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文,对双方主要争议问题进行记录。尽管首次调解未能促成和解,却有效缓和了双方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为后续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因双方当事人对租金问题仍有较大争议,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判决程序。李林峰在判决书中化身“说理大师”,围绕合同效力、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核心问题,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以“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的方式,用清晰明了的语言详细阐述案件事实认定过程、法律适用理由和裁判逻辑,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入剖析、清晰阐述。因被告王某在搬离前与原告李某进行过电话联络,李某在电话中同意王某提前搬离,故王某不构成违约,原告李某的诉请无法得到支持,被告的反诉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在扣除被告王某租赁使用期间的费用后,李某向王某退还剩余租金。通过透彻的说理,让当事人清楚明白裁判的依据和合理性,从文书层面减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可能产生的误解。

  判决送达后,李林峰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再次对事实认定、判决依据等进行耐心解释,对王某担心的判决履行、执行问题也耐心予以说明。正是这份贯穿始终的释法说理工作,让原告在判决书送达次日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每天要处理大量案件,每天也要面对众多当事人。如果仅是简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虽然能实现‘案结’,但可能无法实现‘事了’。全链条释法答疑体系,就是要在查明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密切联系群众三方面持续发力,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实现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让一纸判决成为化解矛盾的‘金钥匙’,实现司法效能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李林峰法官表示。

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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