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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大学生,这份资助手册请查收
时间:2025-07-16 08:35: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当前,全国各地陆续开启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部分高校录取通知书已经开始寄出,莘莘学子即将奔赴心仪的高校。其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安心入学,备受社会关注。

   010—66097980

  010—66096590

  教育部开通资助热线为困难大学生提供服务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7月15日至9月15日,教育部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每天8:00—20:00,为大学新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政策咨询与帮助。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属高校同步开通了热线电话,满足来自不同地区、面临不同困难的大学新生的需要。自2005年起,教育部连续每年在暑期和开学初开通热线电话,与广大学生点对点沟通,实实在在为学生顺利入学保驾护航。

  起初,这一热线电话主要服务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咨询和办理流程。如今,伴随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丰富完善,热线电话的受理内容还包括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政策。

  同时,教育部特别提醒广大学生警惕各类诈骗,警惕非法“校园贷”,对于陌生可疑的短信、来电、微信好友等,做到“不回复、不接听、不理睬、不转账”,解决经济困难最安全最靠谱的方法是向家长、老师和学校求教求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

  教育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已形成投入上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功能上以助困为主、奖优和引导为辅,内涵上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拓展的学生资助总体布局,实现了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

  具体来看,在高等教育阶段,已经构建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

  “奖、助、贷、免、勤、补、减”,这么多的高校资助项目,应如何申请?适用对象分别是哪些?这份资助手册,请同学们查收。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名额及标准: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万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覆盖面及标准: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3%,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对象: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覆盖面及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名额及标准:每年奖励9万名。其中:硕士生7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2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6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万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地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万元。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生无需申请。

  7 国家助学贷款

  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8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9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2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10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公费师范生,在入学两年内,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生后,高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1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2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薪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参加。

  13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14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记者  吴丹 )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16日 12 版)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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