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检察院:长达六年的承揽合同纠纷化解了
时间:2025-07-18 15:39:41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成路 丁珂
“当初我们谁也没想到问题能在检察院得到解决……”7月4日,中牟县某村党支部书记老王带着村民李某强、李某磊一同来到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感谢该院不仅为村委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还使一对冤家握手言和。
事情要从2018年中牟县大孟镇某村拆迁说起。村民李某磊和李某强都想承接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李某磊找到时任村主任协商后得到口头应允,约定验收合格后按每户2500元支付清运费。李某强也觉得是个商机,经与6名村民代表当场签订协议后也随即开始清运。李某磊见状,立即挨家挨户协商,并声称只要跟他签订垃圾清运协议,每户“优惠”500元。为了抢得先机,双方均先从自己能争取到的亲朋好友家开始清运。如此一来双方矛盾越来越深,清运工作干干停停,直到2019年才完成。
工程干完了,可工程款怎么结算呢?李某强认为自己签了协议,村委应该将工程款支付给自己。而李某磊手持92户村民签字证明,认为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村委要求让双方各自出具证明,以此为依据进行结算。李某强遂委托三位村民代表出具了其共清运148户的书面证明。可是,该村全村共计才157户,双方的数据显然不合逻辑。
2019年至2024年,李某强为了讨要工钱四处奔走,并先后三次以承揽合同纠纷向中牟县人民法院起诉村委,但均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而无奈撤诉。2024年1月、7月李某强、李某磊又先后以承揽合同纠纷对村委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李某强、李某磊诉讼请求。
无奈之下,2025年2月19日,李某强来到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诉讼监督,同年2月20日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
承办检察官季广兵详细查阅了两起诉讼案卷资料,认为李某磊的口头协议和李某强的书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两方提供的清运证明虽然从形式上看证据确实,但清运户头加起来一共240户,超出了157户的实际情况,证据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同时季广兵检察官认为,法院审理程序错误,应当把两起民事诉讼合并审理。
“如果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当事人要耗时费力走完诉讼程序,但因清运费分配问题两方不能达成一致,矛盾纠纷还是不能解决。”季广兵决定走访村委及村民了解实际情况。
多次走访中,村民们的说法互相不一致,有的干脆表示“记不清了”,村委会干部也给不出确定的数据。鉴于此,季广兵认为,即使法院予以再审,也难以作出令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裁决,要彻底化解纠纷矛盾只能靠调解,于是多次通过村委联系到李某强、李某磊,围绕清运事实,多年讨要无果的原因,矛盾给两方和村委带来的困扰,以及下一步解决方案,掰开揉碎释法说理,但两方仍不能达成一致。2025年5月15日,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评议。
听证会上 ,两起民事诉讼当事人针锋相对。季广兵检察官认真梳理两方证据的矛盾点,让两位当事人明白,就目前的证据,即便再提起诉讼,法院也无从裁判,依旧没有结果,最终说服双方各让一步,同意了平分清运费的和解意见,并与村委当场签订和解协议书。
2025年5月17日,扣除税费后每人18.5万元清运费如期打到李某强、李某磊个人账户,至此,长达六年的承揽合同纠纷彻底化解。
2025年5月30日,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进一步规范审判程序,尽量用最少的程序解决当事人的诉求。承办法官表示:“会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结合案情就合并审理、举证责任分配等事项做到尽善尽美,努力提升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同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