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市 > 南阳 > 正文
新野县人民法院:烈日调解化干戈 田间地头解民忧
时间:2025-07-28 09:40:49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张书欣 赵晓东

  7月25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沙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跨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

  原告4人系唐河县某村村民,被告2人系新野县某村村民,两村相连。2013年,原告将其土地40亩出租给被告,约定租金为每年每亩400元,租期15年。然而2024年,被告未按期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4名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2024年租赁费16,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知这起纠纷看似简单,却关乎两县村民切身利益,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为彻底化解纠纷,法官决定开展实地调查。

  7月25日当天,法官顶着高温烈日,与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涉案土地,仔细查看了土地的使用情况,详细询问了双方在租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发现双方矛的盾焦点是2024年案涉土地发生水灾导致土地收成减少,因此被告希望协商减少租金数额。而原告表示,现在土地租金的市场价大约为每亩700元,他们一直按照每亩400元收租金,已经够便宜了。在充分了解双方的立场后,法官从法律、情理、实际情况等多个角度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被告方认识到:“咱们地挨地、村连村,合作这么多年,确实不能因一时困难伤了和气。”同意足额支付租金,并当场支付,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法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新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薛艳真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非本网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5 河南经济报社 河南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2023003560号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 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