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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村部 把司法温暖送到身边
时间:2025-08-13 10:52:50    来源:    

  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高雁鸿

  “这会儿雨大,你离得远,我们送你回家吧。”7月的一天,一起离婚案件在当事人所在村部巡回审理后,由于雨势较大,承办法官秦柯将出行不便的原告送回家中,并在当事人家中向当事人及其家人进行释法答疑,既深刻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也将案件定分止争做实做细。

  原告丁女士与被告陈先生结婚多年,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其中儿子已成年。因双方婚姻纠葛持续较久,目前已分居多年,夫妻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丁女士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通过庭前沟通,秦柯了解到一个特殊情况:被告陈先生平时都在老家生活,不熟悉去法院的路,且双方当事人的身体状况都欠佳,日常出行不便。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轻双方的负担,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秦柯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双方所在村的村部。

  在当地村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开庭当天,村部的会议室变身简易法庭,现场虽简朴却不失庄严肃穆。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双方围坐在一起,在秦柯的主持下,庭审按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原告丁女士陈述着自己的诉求和理由,被告陈先生虽不善言辞,但也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表示同意离婚,但因女儿一直跟随自己生活,自己有能力负担女儿生活费用,希望女儿由自己抚养,不要求原告支付抚养费。双方的争议点主要在于女儿的抚养问题。

  庭审结束时,正下着大雨,秦柯提出送原、被告回家。被告表示自己家离得近,不用送,把原告送回家就行。于是,秦柯及书记员一道将丁女士安全送回目前居住的父母家。到达原告娘家后,秦柯看到原告父母也在家,便特地留下来与两位老人沟通。当被问及是否知晓女儿离婚一事时,两位老人连连点头:“知道,知道,他们俩这么多年确实过不到一起去,强扭的瓜不甜,他们离婚我们没意见。”随后,秦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婚生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讲解,对两位老人不理解的地方耐心解答,打消他们的疑问和顾虑。临走时,两位老人向秦柯表示他们相信法院、相信法官。

  由于双方就女儿抚养问题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秦柯依法作出判决:鉴于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女儿一直跟随被告生活,故判令双方离婚,女儿仍由陈先生抚养,丁女士无需支付抚养费,陈先生保证丁女士的探望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

  “案件从群众中来,法官就要走到群众身边去。”秦柯表示,司法为民不只是一句口号,更多的是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每一次耐心的释法答疑、每一次细小举动中散发的善意中。作为基层法官,要以最温暖、最切实的方式感受当事人的困境,俯下身去了解当事人的所思所想所求。正如该案,在当地村委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走进乡村、走进当事人家中、走到当事人身边,深入了解了双方的真实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把事说清、把理讲透,让判决结果既符合实际情况,也让当事人读得懂、能信服,做到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触。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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